各学院、部、处及直属部门:
根据学校2023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安排与部署,为做好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代表性成果同行专家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送审范围
符合学校评聘规定的条件,拟于2023年申报晋升副高级及以上各类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二、代表性成果要求
根据《关于印发<天津工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办法及申报条件(2023年修订)>的通知》中关于校外同行专家评价制度的相关规定: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须提交任现职以来能够代表申报人学术水平的本专业领域内高水平、高质量、有创见的成果作为代表性成果,正常申报人员须提交2项(近5年成果不少于1项),绿色通道、特别推荐权、破格等申报人员须提交3项(近5年成果不少于1项)。
若送审代表性成果为论文,则必须为第一作者(含共同一作)或通讯作者(含共同通讯),且中文代表性论文的相似性检测结果不得高于20%。
三、评价结果的设置和使用
1.代表性成果送审由学校统一组织,采用“双盲评审”方式,由3位校外同行专家进行评价,人事处不对评审专家的评价意见进行解读。
2.校外同行专家评价结果设置“已达到”“基本达到”“未达到”三档。“已达到”设定为2分,“基本达到”设定为1分,“未达到”设定为0分。评价结果合计达到4分及以上且代表性成果中至少1项为近5年的方为有效,评价结果不进行复议,代表性成果当年不进行二次送审。
四、材料提交要求
(一)2023年同行专家评价全部采取电子送审形式。电子版须含以下材料:
1.代表性成果:每份代表性成果需将原件扫描后单独制作成一个PDF文件,PDF文件名以“代表性成果1”、“代表性成果2”、“代表性成果3”形式命名。所有材料中涉及到申报人个人信息(如姓名、单位、邮箱及其他可标识申报人的各类个人信息)的内容都须进行有效的遮盖。如代表性论文的个人信息,一般会在目录、文章题名、页眉页脚等处出现。若送审的论文、著作、获奖等有多名作者的,仅遮盖送审人信息。
2.申报人的《简介表》,由人事处扫描(去除姓名)后加入申报人外审材料中。
3.《同行专家评议书》(word格式)
将以上材料打包放入一个文件夹后以“工号”命名,以电子稿形式发送给各学院(部门)汇总后,以部门为单位发送至人事处。申报人提交文件夹和送审材料电子版如下图:
(二)送审成果PDF提交要求
1.以高水平论文为代表性成果的,提供PDF扫描件,中文期刊论文须含封面、目录、正文、封底、版权页、相似性检测结果(相似性检测结果不得高于20%)首页等,《新华文摘》等转载收录文章可提供转载后内容。收录论文提供正式出版的论文全文的PDF版,检索期刊论文的检索证明(即图书馆开具的带签章的收录证明)。
2.以论著、译著、教材等为代表性成果的,提供书籍的PDF扫描件或出版社PDF版,须含本人所撰写的章节或全书、封面、版权页、前言(序言)、章节目录和封底。
3.以报刊理论版上发表的理论文章为代表性成果的,提供原件扫描制作的PDF版;在人民网、新华网、光明网等国家级网络媒体上发表1500字以上的理论文章为代表性成果的,提供网站截图及理论文章生成的PDF文件。
4.以项目验收(鉴定、评价)报告(证书)为代表性成果的,须提供组织验收(鉴定、评价)盖章的验收(鉴定、评价)报告(证书)及项目立项结项材料,并制作成PDF版。
以在研项目为送审成果的,须提供有上级批复公章的立项材料(如申请书、立项批准书、任务书、计划书)或获批证明,可选择同时提供该项目的阶段性成果。
5.以获奖成果为代表性成果的,需提供获奖证书以及申报奖励时申报中的成果简介页的PDF扫描件。
6.以优质课程类成果作为代表作的,需提供批准文件(或证书)及申报书等支撑材料的PDF扫描件。
7.技术转移转化的科技成果,需提供经科研部门审核的成果说明及转化收益证明材料PDF版。
8.授权专利成果,需提供专利授权书、专利公开说明书及取得效益等材料PDF扫描件。
9.智库类成果,需提供成果全文及领导批示的PDF版。
10.以国际、国家、行业或团体标准作为代表性成果的,需提供标准全文PDF版。
11.艺术创作类作品或获奖成果需提交作品、获奖证书及作品高清照片PDF版或300分辨率以上JPG图片转换的PDF版。
12.其他成果,如人才培养或团队建设等可参考以上材料形式提交,提供在该方面产生重要影响的相关证明材料PDF扫描件,要求提交的成果内容完整,著作权等归属明确。
(三)申报人填写《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外审汇总表》(附件1)中的信息,电子版发送至各学院。学院汇总后,申报人须在纸质版上核对信息并签字。为保证送审的准确性和权威性,请务必准确填写、核实其中的信息。从事专业的一级学科、二级学科、研究方向、申报职务等是分配评审专家以及专家评审时的依据,请准确填写并与《简介表》、《资格审核表》信息保持一致。学科评议组设置见附件4。一级学科、二级学科参见教育部学科门类、一级学科、二级学科目录(附件5)。
(四)《同行专家评议书》(附件2)填写说明:送审编号,即教工号;申报类型:如正常申报、破格申报、绿色通道、特别推荐等;申报专技职务:如教学科研型教授、教学为主型教授、研究员(科研)、研究员(教育管理)等;申报专技职务等级:如副高级、正高级;一级学科、二级学科、研究方向:即从事专业的信息(参看附件5);代表性成果1、代表性成果2等题目,即送审成果的题目。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外审汇总表》、《同行专家评议书》、《简介表》中的申报信息、代表性成果信息(如成果1、成果2的名称、填报顺序)都应保持一致。
(五)申报人须在《承诺书》(附件3)签字承诺:对提供材料不实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由申报人本人承担。该承诺书不需放入送审材料中,各基层部门收齐纸质版直接提交一份由学校留存即可。
五、相关说明
1.申报人提交的材料要真实规范,恪守学术道德,坚守学术诚信,严格学术自律。对有弄虚作假、违反学术道德行为的人员,取消其申报资格,移交相关部门,严肃处理。
2.申报人所在学院(部门)负责对其材料真实性、规范性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向学校推荐送审。
3.校外同行专家评价结果无效的,申报人不得参加学科评议组、学部评审委员会等后续阶段评审。
4.评价结果达到4分且代表性成果中至少1项为近5年(即以申报当年规定的业绩截止时间向前推算5年内)成果的,该评价结果为有效,原则上不再重复送审。
5.如本年度申报人的申报信息(申报的系列、职务、类型、级别)发生变化的均需重新送审,以重新送审的评价结果为准(如:2022年送审时申报教学科研型教授,2023年申报教学为主型教授,则以2023年的送审结果为准)。
6.送审时各类表格填报的专业技术职务、专业技术职务级别、申报类型、代表性成果(包括成果1、2的顺序)等信息应与评聘申报时填写《简介表》《资格审核表》一致。
7.校外同行专家评价费由个人和学校共同承担。个人收取标准为1500元/人,由申报人直接交付第三方学术机构。为不影响评审进度,请申报人于11月9日前完成汇款,汇款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学术桥(北京)评估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110108MA04C1QJXD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城支行
账号:91300078801200001235
汇款备注:天津工业大学评审费-本人姓名
8.申报人如基层推荐组推荐未通过、同行专家鉴定结果未达到申报要求、本人撤回申报的或其他情况影响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情况,同行专家评价费用不予退还。
9.本年度代表性成果同行专家评价全部采取电子送审形式,因送审材料不清晰、不合格、不规范等原因影响代表性成果送审和评价结果的,由申报人本人承担。
六、工作要求
(一)请各部门于11月9日下午5:00前按要求提交以下材料:
电子版材料:申报人送审材料文件夹(以工号命名)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外审汇总表》,打包压缩为一个文件夹,以“XX学院(外审材料)”命名,发送至人事处霍娜网络办公邮箱。
纸质版材料:由学院(部门)负责人、申报人本人签字的,学院(部门)盖章后的《汇总表》、申报人《承诺书》纸质版提交至人事处师资科(行政中心305)。
(二)人事处对资格审核通过人员的外审材料进行送审。
请各部门统一组织,严把材料审核关,防止弄虚作假现象发生,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规范齐全,符合提交要求,凡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材料,一律不得报送。
联系人:霍娜 联系电话:83955140
人事处
2023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