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

作者:师资科发布时间:2022-11-03浏览次数:10

各学院、部、处及直属部门:

根据《市人社局关于开展2022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校将启动2022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学校在编在岗的高校教师、科学研究、实验技术、工程技术、图书、档案、会计等系列专业技术人员。20221231日之前已达到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属于评聘范围。

二、评聘政策

根据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市人社局、市教委有关政策精神按照《天津工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办法及申报条件(2021 年修订)》津工大〔2021131号)执行

三、工作安排和要求

请各基层单位(基层考核推荐组)自行安排学院(部门)个人申报、基层党组织审核、基层考核推荐组推荐的时间,于1113前完成推荐。

(一)个人申报

1.申报人员下载填写《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申报资格审核表》以下简称“资格审核表”)和《天津工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员业绩简介表以下简称“简介表”)以上均一式一份),并按要求提交业绩佐证材料复印件一份。请在部门规定的时间内将上述材料纸质版提交本部门或基层考核推荐组相关表格见附件1,学科评议组设置见附件2,请申报人员下载阅读《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指南》(见附件3),按照要求规范填写《简介表》和提交佐证材料。

2.申报人应承诺其所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

3.以天津工业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且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均为我校在职教职工发表的论文,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中仅允许使用一次,申报者如有此情况,须在提交材料时提供经所有本校内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签字确认的第一作者通讯作者确认承诺书(附件4汇同其他表格提交至部门

4.按照市教委、市人社局要求,本年度职称申报需统一使用“天津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职称评审系统”),申报人需同时填报该系统,具体填报时间另行通知。

(二)基层党组织审核推荐

请申报人所在党支部、基层单位(党总支)组织对申报人的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师德师风、日常表现等进行全面审核,并给出审核结论和推荐意见提交基层考核推荐组

(三)基层考核推荐组推荐

1.基层考核推荐组根据基层党组织审核结论和意见,按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条件要求,对申报人的业务水平、工作实绩、学历资历、申报次数限制、申报资格以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2.基层考核推荐组组织通过审核人员进行述职答辩。

3.党政机关及有关部门以党委或党总支为单位组建基层考核推荐组,按照上述程序和方式,组织完成推荐工作。

4.各基层考核推荐组于1113下午17:00前将申报人员简介表《资格审核表》《申报人员基层推荐情况汇总表》附件1以及佐证材料一式一份纸质版提交至人事处师资科,《汇总表》电子版请以学院部门为单位发送至人事处霍娜网络办公邮箱XX学院部门基层推荐情况命名

四、相关说明

(一)基层考核推荐组开始评议后,申报人填写的《简介表》内容不得再进行更改,请务必如实、准确、规范填写申报信息并提供佐证材料,确保所填报信息的一致性。申报中如疑问或不确定的内容应及时与学院或相关部门进行沟通确认因申报人填写或提供的材料不规范、不真实、不准确等影响申报评审的,后果由申报人本人承担。

)根据文件规定,2020年和2021年同行专家评议结果仍在有效期内。

)教师通过国家公派渠道进行出国访学交流等或经学校同意参加国内访学等情况(不含攻读学位)派出期间在统计教学工作量时不计算任职年限。任现专业技术职务达10年及以上者,申报人可提出申请使用近5年教学工作量作为教学业绩。获批后,年均教学工作量可按照近5年计算。

)申报人的任职资历计算到2022年底;教学工作量计算到2021-2022学年末;入校年限计算起止时间为入校时间至202210月;业绩条件截止时间为20221031日。

(五)除特殊说明外,《简介表》中所填写的业绩,均应为符合其申报系列、级别的申报条件的业绩(包括等级、排名等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业绩不允许填写,具体条件按照《天津工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办法及申报条件(2021年修订)》中的附表1-10执行。

(六)若连续两年申报评审或聘任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参加学科组评议及后续程序)未获聘任,再次申报应至少间隔一年,且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须新增高水平业绩成果。

)图书、档案、出版编辑、会计、审计、卫生技术和部分工程技术系列等无评审权系列申报人,按照程序报送至天津市相应系列(专业)评委会评审,对取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且取得资格证书专业与从事专业岗位一致的,可根据学校申报条件和岗位空缺等情况,申请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八)《简介表》表格设置的限定条件、条目数等不允许擅自更改。

请各基层考核推荐组认真审核推荐,严格审纪律,按照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文件和工作通知要求,本部门申报者填报的信息、各类业绩成果与满足的申报条件、提交材料的真实性以及申报资格进行严格审核把关,认真审核其成果与申报人所申报的专业技术职务系列是否具有一致性和相关性。审查中如发现疑问或不确定的内容应及时与申报者、学校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对于不符合申报条件和政策的、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材料,不得上报。若上报材料中出现填报不实、不准确的,将直接退回基层考核推荐组。

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关系广大教职工切身利益,牵涉面广、政策性强、关注度高,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请各学院、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加强沟通。在工作中切实加强党的领导,精心组织,有序实施,将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有关文件、政策通过多种形式向广大教职工宣传,使他们能够了解、掌握评聘的政策。同时,要使教职工树立正确的参评理念,理解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是综合水平评审,客观、理性的看待评聘结果。

为了提高工作效率,便于沟通,申报人员请加入“2022年专技申报人员群”,同时请各部门派专人1负责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工作人员请扫码加入“2022年专技评聘工作人员群”入群均需注明部门及姓名

 

                       

(申报人员)                       (工作人员)

联系电话: 83955140             

联系人: 霍娜 

 

附件:1.相关表格

2.学科评议组设置

3.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指南

4.第一作者(通讯作者)确认承诺书

5.相关文件

                                       人事处

2022113

附件1-5.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