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第四批初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工作的通知

作者:师资科发布时间:2023-12-11浏览次数:11

各学院、部、处及直属部门:

根据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就我校2023年第批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2371日至2023930日来校工作人员,已取得博士学位且尚未取得专业技术职务的,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拟聘职务相符,可申请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已取得硕士学位且尚未取得专业技术职务的,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拟聘职务相符,可申请聘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工作安排

博士聘任中级

1.申报人登录“天津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111.33.175.202:8081/zcpsqd/home注册并进行网上申报评价方式选择“自主评审”,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后提交。申报人下载《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要求A4双面打印一式三份,提交所在部门进行审核

2.请各部门组织对初聘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推荐,并对结果进行公示(可参考附件2公示模板),公示期为7。经公示无异议后,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用人单位推荐及公示意见”处填写“经推荐,同意XX申报XX专业技术职务,并于2023XXX日至2023XXX日进行公示。公示期内无异议”内容,并填写推荐选票情况,由负责人签字、部门盖章。

(二)硕士聘任助理级

申报人登录“天津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111.33.175.202:8081/zcpsqd/home注册并进行网上申报,评价方式选择“自主聘任”,提交后下载《专业技术职称自主聘任表》,要求A4双面打印一式三份提交所在部门进行审核请各部门组织对初聘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推荐,并对结果进行公示(可参考附件2模板),公示期为7

(三)请申报人于1213日前完成网上申报并提交部门,各部门于1222日前完成推荐和公示,同时提交《公示情况说明》(附件2)、2023年第批聘任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汇总表》(附件1),以上均一式一份

(四)请各部门1223中午12:00前将《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专业技术职称自主聘任表》、《公示情况说明》、《汇总表》的纸质版提交至人事处师资科(行政中心305),《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人事处霍娜网络办公邮箱联系电话:83955140

为了便于及时沟通,请申报人扫码加入2023年第批初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微信群。

 

 

附件1:2023年第四批聘任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汇总表(XX学院).xls

附件2:(部门)公示情况说明.docx

 

人事处

2023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