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处及直属部门:
根据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就我校2023年第三批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来校工作人员,已取得博士学位且尚未取得专业技术职务的,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拟聘职务相符,可申请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已取得硕士学位且尚未取得专业技术职务的,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拟聘职务相符,可申请聘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工作安排
(一)博士聘任中级
1.申报人请登录“天津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111.33.175.202:8081/zcpsqd/home)注册并进行网上申报,评价方式选择“自主评审”,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后提交。申报人下载《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要求A4双面打印一式三份,提交所在部门进行审核。
2.请各部门对组织对初聘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推荐,并对结果进行公示(可参考附件2模板),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用人单位推荐及公示意见”处填写“经推荐,同意张XX申报XX专业技术职务,并于2023年X月XX日 至2023年X月XX日进行公示。公示期内无异议”内容,并填写推荐选票情况,由负责人签字、部门盖章。
(二)硕士聘任初级(助理级)
申报人登录“天津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111.33.175.202:8081/zcpsqd/home)注册并进行网上申报,评价方式选择“自主聘任”,提交后下载《专业技术职称自主聘任表》,要求A4双面打印一式三份,提交所在部门进行审核,请各部门对组织对初聘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推荐,并对结果进行公示(可参考附件2模板),公示期为7天。
(三)请申报人于9月30日前完成网上申报,各部门于10月13日前完成推荐和公示,同时提交《公示情况说明》(附件2)、《2023年第三批聘任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汇总表》(附件1),以上均一式一份。
(四)请各部门于10月13日下午5:00前将《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专业技术职称自主聘任表》、《公示情况说明》、《汇总表》的纸质版提交至人事处师资科(行政中心305),《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人事处霍娜网络办公邮箱,联系电话:83955140。
(五)为了便于及时沟通,请申报人扫码加入2023年第三批初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微信群。
附件1:2023年第三批聘任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汇总表(XX学院).xls
人事处
202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