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关于开展2021年组织员转正定级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1-10-18浏览次数:190


           

各学院、部、处及直属部门:

根据岗位聘用工作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就我校2021年组织员转正定级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前来校工作的组织员岗位人员。

二、工作安排

1.申报人员填写附件1《天津工业大学组织员转正定级表》,要求A4正反双面打印,一式三份,提交至所在部门。

2.申报人员所在党支部、基层党委对申报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师德师风等进行全面审核,并给出审核结论。申报人员所在部门岗位聘用委员会和组织部对申报人员进行考核,给出考核结论和转正意见(如考核合格,请在二级单位岗位聘用委员会意见和组织部意见处填写“考核合格,同意**同志转正定级并按要求公示7天。

3.各部门汇总本部门推荐人选的《天津工业大学组织员转正定级表》,同时填写附件2《2021年组织员转正定级汇总表xx学院》(附件下载请见网络办公),签字盖章后于1020日(周)下班前将以上材料送至人事处师资科(行政中心305),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人事处刘璇网络办公邮箱。


联系人:刘璇 联系电话: 83955140





人事处

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