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人员需求实际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学科研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天津工业大学是教育部与天津市共建、天津市重点建设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下设16个学院,全日制在校生28000余名;拥有1个国家重点学科,7个天津市重点学科,3个博士后流动站,8个博士点、69个硕士点,6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有天津市属高校唯一的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2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6个天津市重点实验室,2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和7个天津市工程中心、1个天津市技术推广中心,1个天津市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有14个国家级、15个省部级教育中心、平台和基地。学校产学研结合走在国内高校前列,连续9年获得11项国家科技奖,学校的工程、化学2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多项科研成果应用于“神舟”系列飞船、“嫦娥奔月”工程、水处理技术、新材料开发等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国防高科技产业。
二、招聘方案发布及岗位
公开招聘方案在天津工业大学门户网站(www.tiangong.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具体招聘岗位见《2017年天津工业大学公开招聘计划》(附表1)。
三 、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忠诚教育事业,恪守学术规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具有优良的学风和高尚的师德,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较强的科研能力和教学能力,符合《天津工业大学接收国内毕业生基本业绩要求》有关规定,高层次人才岗申报人员一般应为具有省部级及以上称号人才,或我校学科发展急需的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或达到校级“天工杰青”应聘条件的海内外优秀人才;
6.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和职称证书,第一学历学位原则上应为综合性大学全日制本科、学士;
7.具有正高级职称者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具有副高级职称者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其他职称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5周岁,特殊需要经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可适当放宽;
8.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社会人员需可以办理调入手续;
9.具有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 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 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 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 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 现役军人;
7. 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公开招聘程序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的程序开展招聘工作
(一)报名
方案发布七个工作日后开始接受报名,全年招聘。应聘人员可通过“天津工业大学人才招聘系统”申请相应岗位,查询应聘进度,每人限报一岗(高层次人才也可通过学校邮箱 rsc@tiangong.edu.cn提交简历)。个人应聘简历应包括下列材料:
①应聘申请,包括本人意愿、工作设想、预期目标和经费计划以及学校配套条件要求等;
②本人学习及工作简历(从高中至今,时间连续,间断不得多于2个月);
③论著目录,论文目录应包括作者排名、题目、杂志或会议名称;论文被收录和引用情况,包括收录论文检索号及影响因子等;著作目录应包括作者、书名、出版社、出版日期和本人执笔内容;
④主持或参与的研究项目,包括项目名称、研究意义、本人作用、项目来源和经费;
⑤重要获奖情况,包括奖项名称、级别、年度、本人排名和获奖证书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学校及各招聘部门根据所收应聘材料及岗位需求情况,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将在单位网站(www.tiangong.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因为工作量较大,不符合我校招聘条件者恕不另行通知),同时相应岗位报名截止。
应聘人员承诺所填写的各项报考信息全部真实有效,未按要求报名并提供资格审查附件材料,或提供虚假信息、信息不全等,审查不予通过,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不符合我校招聘条件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面试考核
1.面试按照《天津工业大学引进人才及管理办法》规定程序执行:
应聘人员参加试讲或学术报告等面试考核,用人部门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评分,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推荐至学校,并按照1:2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如低于该比例,则按照实际人数上报;
(2)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审核评分,并确定拟录用名单及最终面试成绩。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部门考核成绩及学校审核成绩任一成绩低于及格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用人部门成绩*50%+学校成绩*50%,即为总成绩,于面试审核后7个工作日内在学校网站(www.tiangong.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同时相应岗位报名截止。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须在指定时间参加由学校组织的统一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费用自理。通过体检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五)考察
考察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态度和实绩、学习和工作表现、岗位适配性以及需要回避的问题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察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六)公示与聘用
学校将根据面试考核、体检和考察的结果,经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信息公示的范围与招聘信息发布的范围一致,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应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需在公示期满1年之内完成报到入职手续,除特殊情况经学校同意可延长报到时限外,其他均视为自动放弃。
公开招聘各环节出现不合格、自动放弃等情况时,学校可根据实际需要按照成绩依次递补。若出现岗位空缺时,可由学校在网站公开招聘专栏再次发布报名时间及安排。
咨询电话:022-83955270、83955687
监督电话:022-83955376
天津工业大学人事处
2017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