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入校教职工办理工资、社会保险手续须知

作者:人事处 发布时间:2014-06-26浏览次数:2546

一、起薪(向劳资科提供相关资料)

(一)办理报到手续时,需持有工商银行储蓄卡(天津任意支行,自行办理;姓名必须与居民身份证上姓名一致)复印件(A4纸)一份,下面注明银行账号、姓名、员工编号、电话号码。

(二)身份证复印件(A4纸)三份。

(三)在本市缴纳过住房公积金的,公积金卡复印件(A4纸)一份。
(四)调入人员需提供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工资关系介绍信。若由机关或事业单位调入,还应提供原单位的工资档案
(五)有工作经历的应届统分毕业生或调入人员,报到应向劳资科说明本人的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及职称任职情况。
(六)新进校职工起薪时间
     1.
调入人员以原单位的工资关系介绍信为依据,确定起薪时间。
     2.
统分毕业生当月115日之间报到的发全月工资、16日(含))之后报到的发半个月工资。
     3.
工资发放时间每月10日,如遇节假日提前发放。

(七)如果个税中有六项扣除,在入职当月把个人所得税app中的扣缴义务人改为天津工业大学。

联系人:冯老师      行政中心308
联系电话:83955210


二、社会保险

(一)首次新参保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报到证(复印件)。

(二)本人是外省市户籍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河东社保分中心(或天津市各区社保分中心)读取信息,以便办理参保事宜。

河东区社保分中心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八纬路103号天津市人力资源发展促进中心1号楼一层。

(三)社会保障卡办理:待人事处在社保机构办理参保缴费后(报到后下月中旬后),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到社会保险中心签约银行办理(如:中国银行、建设银行等)。
  
联系人:唐老师
  
联系电话:839555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