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外语考试免试条件

作者:人事处 发布时间:2013-01-21浏览次数:1056

        根据天津市人事局《关于完善我市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专〔2007〕16号)的有关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可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
  1. 具有国家认定的相应留学经历的(要求有驻外使领馆函件);
  2. 申报副高级职称时取得人事部颁发的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书或考试成绩达到国家通用标准,申报正高级职称时需再次参加同一级别考试的(99年以后申请A类合格的符合此条件);
  3. 取得大学英语6级合格证书(能提供6级合格证书)或外语专业大专以上毕业证书的;
  4. 获得博士或硕士学位的;
  5. 通过BFT考试中(I)级并取得全科合格证书者申报中级职称的,通过BFT考试高(A)级并取得全科合格证书者申报高级职称的;
  6. 出版过5万字以上外文专著、译著,并经主管区县局(集团公司)审核认定的;
  7. 取得外语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本专业工作,申报职称有第二外语要求的;
  8. 申报各系列初级职称的。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业技术人员,除申报对外语有较高要求的系列职称可放宽外语成绩要求外,申报其他系列职称可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
  1. 年满50周岁以上,并长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
  凡申请职称外语免试或放宽成绩要求的,均须填写《职称外语考试免试(放宽成绩)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在申报职称时随评审材料一并报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
 
                              天津工业大学人事处
                                   2007-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