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天津市“131”创新型人才培养工程人选及团队选拔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17-06-14浏览次数:3431


各教学科研单位::

按照《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开展2017年“131”创新型人才培养工程第一层次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17〕134号)、《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131”创新型人才团队选拔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17〕135号)和市教委《关于开展2017年度天津市“131”创新型人才培养工程第二、三层次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关于印发<天津市“131”创新型人才培养工程的实施意见(2011-2020年)>的通知》(津人才〔2011〕8号,以下简称《人才培养工程的实施意见》)和《天津市“131”创新型人才团队建设实施意见》(津人才〔2014〕14号,以下简称《团队建设实施意见》),现将我校2017年度“131”创新型人才培养工程人选和团队选拔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选拔范围和推荐数量

1.层次人选

“131”创新型人才培养工程人选选拔工作,在我校在编在岗的人员中开展。第一层次人选,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已获批“131”工程第二层次人选的人员。已获得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天津市有突出贡献专家(授衔专家)等称号的人选不在选拔范围。我校推荐名额为第一层次人选3人,第二层次人选9人和第三层次人选30人。第一层次人选每个教学科研单位原则上限推荐1人,市级重点学科推荐不超过2人;第二层次人选市级重点学科推荐不超过2人,第三层次人选不超过3人;其他教学科研单位推荐第二层次人选不超过1人,第三层次人选不超过2人。

2.团队

我市高等院校围绕同一技术领域和研发方向进行持续创新创造所形成的“产学研结合”人才群体,可以参加“131”团队的选拔。已入选天津市人才发展特殊支持计划“高层次创新创业团队”的人才团队不在选拔范围内。我校推荐名额为1个。

二、选拔对象和条件

1.第一层次人选

我市优势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学科和科技型企业中从事原创性研发、科研成果转化等直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中青年专业人才,具有博士学位(艺术类专业可放宽至硕士学位)及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其他条件按照《人才培养工程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2. 二、三层次人选

第二层次人选,年龄为38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之二。

第三层次人选,年龄为33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曾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

(2)拥有国家专利。

(3)在国内外重要学术期刊(CSCD、CSSCI、EI、SCI、SSCI或A&HCI检索)上发表过2篇以上论文。

(4)主持完成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或作为主要参加人完成国家级科研项目。

3.团队

团队带头人原则上应为2013年度、2014年度“131”第一层次人选,选拔条件按照《团队建设实施意见》有关规定执行。

三、推荐方法

推荐工作应贯彻公正、公平、公开和“业内认可”的原则,具体程序如下:

(一)推荐

各教学科研单位组织个人报名申请,并根据推荐条件确定推荐人选,报人事处。

第一层次人选申报材料包括:《天津市“131”创新型人才培养工程第一层次人选申报表》及相关佐证材料1份(单独装订成册,要求不超过40页,双面打印),《天津市高校2017年度“131”创新型人才第一层次推荐人选情况表》(推荐部门公章)1份。以上所有表格材料均需要电子文本。

第二层次人选申报材料包括:《天津市“131”创新型人才培养工程第二层次人选申报表》及相关佐证材料1份,《天津市高校2017年度“131”创新型人才第二层次推荐人选情况表》1份(推荐部门盖章)。以上所有表格材料均需要电子文本。

第三层次人选申报材料包括:《天津市“131”创新型人才培养工程第三层次人选申报表》(附件3)及相关佐证材料1份,《天津市高校2017年度“131”创新型人才第三层次推荐人选情况表》1份(推荐部门盖章)。以上所有表格材料均需要电子文本。

团队申报材料包括:《天津市“131”创新型人才团队申报书》、《天津市“131”创新型人才团队建设计划书》以及相关佐证材料,装订成册1份,《天津市“131”创新型人才团队情况一览表》1份。以上所有表格材料均需要电子文本。

(二)评议。校人事处对申报人选材料进行审核,组织专家组进行评议,确定推荐人选名单。

(三)公示、报送。推荐人选名单经主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校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报教委人事处。

四、时间安排

请各教学科研单位于2017年6月20日(周二)当天17:00前,将申报人相关材料报送人事处人才引进科(行政中心227)。

电子版发至网络办公人事处万冬信箱,邮件标题格式为:2017年“131”申报材料+学院名称。

联系人:万冬贾彦军电话:83955270


  附件:2017年度“131”附件.zip

  1. 天津市“131”创新型人才培养工程的实施意见(2011-2020年)

  2. 天津市“131”创新型人才团队建设实施意见

  3. 天津市“131”创新型人才培养工程第一层次人选申报表

  4. 天津市高校2017年度“131”创新型人才培养工程第一层次推荐人选情况表

  5. 天津市“131”创新型人才团队申报书

  6. 天津市“131”创新型人才团队建设计划书

  7. 天津市“131”创新型人才团队情况一览表

  8. 天津市“131”创新型人才培养工程第二层次人选申报表

  9. 天津市“131”创新型人才培养工程第三层次人选申报表

  10.天津市高校2017年度“131”创新型人才培养工程第二(三)层次推荐人选情况表


   人事处

2017年6月13日